为全面提高菲娱娱乐招商我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,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,调动学生体育锻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经学校批准,引进“步道乐跑”健身管理系统,学生健身跑步的有效次数,将计入学生体育课成绩。实现体育课“课内外一体化”管理模式,结合菲娱娱乐招商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?xml:namespace>
一、适用对象
菲娱娱乐招商我校(本部)在校大一、大二本科学生。
二、“步道乐跑”跑步规则
1.学生用手机下载安装“步道乐跑”APP软件,实名注册。
2.跑步区域:御风运动周边区域(东跑区)、凌云运动场内及风华路(西跑区)三个区域。
3.跑步时间:每天早晨6:00至晚22:00。每学期第一周开始至第十六周结束。
4.跑步里程:男生每次完成≧2公里,女生每次完成≧1.5公里/次。
5.跑步配速:男生每公里3分—6分30秒,女生每公里3分—8分30秒(每公里用时大于配速的,成绩自动取消)。男生2公里,女生1.5公里;用时都不能大于13分钟;必须经过两个GPS打卡点。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,方记录本次跑步成绩,否则成绩无效,系统不记录。
三、成绩记录方法
1.跑步成绩占学生该学期体育课成绩的30%。
2.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跑步满40次计合格(18分),每再增加一次加0.6分,满60次计满分(30分),不满40次计“0”分。(注:本学期因开始时间晚,满52次计满分。)
3.因疾病、残疾等特殊情况,不适宜跑步的学生,要个人提出申请,经学院审核,出具三级甲等医院证明,递交公体部审核批准。
4.因身体疾病申请免跑的学生,须以健身走的形式完成规定里程,只记活动次数,每学期满40次计12分,每再增加一次加0.4分,满60次计20分。
5.学生《菲娱娱乐招商“步道乐跑”免测申请表》在菲娱娱乐招商主页右下角“下载专区”处下载。
四、对作弊违规行为的处罚
APP系统有防作弊功能,对违规作弊行为,后台个人数据显示“数据异常,有作弊嫌疑,成绩自动取消”,对于一学期内,个人数据无故出现3次异常,有作弊嫌疑者,按考试违纪处理,取消本学期‘步道乐跑’成绩。因手机或系统原因导致数据异常的,在两个工作日内,可向客服或在线申诉。
五、奖励
每学年度对在“步道乐跑”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,根据每学年学生跑步的总里程数,对全校前20名的学生授予校级“健身之星”称号,对各学院前10名的学生授予院级“步道之星”称号。“健身之星”称号。
六、本办法自2019年3月25日开始执行,菲娱娱乐招商负责解释。
2019年3月25日